不幸的是,很多比赛都把剪耳朵和/或尾巴作为 "标准"。 CBKC提供的比赛标准文件是旧的,尚未更新,重要的是这种做法现在是一种犯罪。 被认为是犯罪的是出于ESTHETIC目的(只是为了外观)而剪耳朵和尾巴。 如果狗出现一些健康问题,经核实需要割耳或割尾的情况下,如果医生进行了手术,则不构成犯罪。
遭受剪耳(conchectomy)的品种:
- 杜宾犬
- 斗牛犬
- 德国达恩
- 拳击手
- 雪纳瑞犬
遭受尾巴切除术(caudectomy)的品种:
- 拳击手
- 松狮犬
- 杜宾犬
- 雪纳瑞犬
- 可卡犬
- 狮子狗
- 罗威纳犬
在其他种族中。
杜宾犬是遭受锥体切除术和尾椎切除术的品种之一。这两种手术有绝对的审美目的,因此没有理由给这些动物带来痛苦。现在,这种做法被认为是残害和环境犯罪。
地区兽医委员会(CRMV)警告说,进行这种手术的兽医有可能被委员会暂停注册,不能再从事该行业。 自2013年起,有一项联邦法律规定,从事尾椎和锥体切除术是犯罪。 兽医和任何犯下这种行为的人都将被判处三个月至一年的监禁。一年,并处以罚款。
"切断尾巴会导致狗的不平衡。 它们用尾巴与其他狗甚至与导师交流。 报告将这种手术描述为 "残害"。 该建议被CNMV(国家兽医委员会)接受。 除了尾巴切除术,该文本还禁止切割耳朵(常见于斗牛犬和杜宾犬)、声带以及猫的声带。钉子。
饲养员不能受到理事会的惩罚,但他们同样在犯罪,要受到惩罚。
环境犯罪法》第39条禁止虐待动物,其中包括残害动物。 任何被抓到实施这种行为的人都可能面临起诉。
如果你知道有人犯了这种可怕的行为,无论是兽医还是 "饲养员",请否认它!!!!
它遵循决议:
联邦兽医学会
2013年5月10日第1.027号决议
修订2008年2月15日第877号决议第7条第1款的措辞,并撤销第7条第2款,同时撤销2005年4月4日第793号决议第1条。
联邦兽医委员会(CFMV),根据1968年10月23日第5.517号法律第16条f款赋予它的职责,并由1969年6月17日第64.704号法令规定,决定:
第1条 修改第1条第7款,将其变成一个单独的段落,并废除第2条第7款,均来自2008年第877号决议,公布在2008年3月19日的第54号备忘录中(第1节,第173/174页),该决议将以以下措辞生效:
"唯一的一段。 以下是兽医医疗实践中被视为禁止的程序:狗的尾部切除术、锥体切除术和角部切除术,猫的单侧切除术。"
第2条 撤销2005年第793号决议第1条,发布于2005年4月5日的第64号文件(第1节,第95页)。
第3条 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废除相反的规定。
Benedito Fortes de Arruda
理事会主席
安东尼奥-费利佩-保利诺-德-弗-沃克
秘书长